從事紡織印染并且有鍋爐的個體戶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嗎?
發布時間:2019-09-23點擊數:3464
答: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環境保護部依法制訂并公布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考慮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確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類別。
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
三、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紡織業含相關工序的排污單位、使用鍋爐的相關排污單位等,需在規定時限內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
四、申領排污許可證的具體事項要求,請向當地環保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