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4-1995 1996-07-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制定本標準。本導則規定了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方法、內容及要求。本導則適用于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其它建設項目噪聲環境影響評價應參照執行。本導則的基本任務是評價建設項目引起的噪聲環境的變化,并提出各種噪聲防治對策,把噪聲污染降低到現行標準允許的水平,為建設項目優化選址和合理布局以及城市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附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T 2.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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