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9年2月27日,公眾代表、企業代表、泰州市發改委、泰州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代表共計19人(名單附后),參加了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聽證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2019年2月27日,公眾代表、企業代表、泰州市發改委、泰州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代表共計19人(名單附后),參加了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聽證會。會議記錄如下:
一、聽證會參加人的基本情況
本次聽證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江蘇省環保廳《關于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意見》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范要求進行。聽證會報名采取公眾報名方式,公示于2019年1月28日在江蘇省現代農業開發區管委會的公告欄上張貼聽證會公告,并于2019年1月28日在泰州市城市管理局網站
(http://cgj.taizhou.gov.cn/art/2019/1/28/art_3544_199264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發布聽證會報名公示。
聽證會共有19名公眾報名,實到19人。其中企事業代表報名3名,群眾代表12人,政府代表4名,名單附后。
二、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對項目情況和環評報告情況所做的概要介紹
建設單位:隨著泰州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泰州市區垃圾產生量不斷快速增長,泰州市區生活垃圾規模已超過現有處置規模上限,因此針對泰州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能力的提升刻不容緩。
我們這個項目是在現行項目的西側擴建一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同時配套建設飛灰填埋場。其中垃圾焚燒發電廠是建設一臺850噸/日焚燒爐+1×18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飛灰填埋場建設庫容量約40萬立方米,用于填埋本項目垃圾焚燒發電廠螯合處理后的飛灰,服務期約24年(含兩年建設期),同時配套實施場外東側部分園中路、西側部分防護林。
因此,本項目的實施可有效解決和改善泰州市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污染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問題;改善和提升環境質量狀況,達到資源循環利用的目的。
環評單位:大家好,我們是本項目的環評單位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環保部南京環科所)代表,現就垃圾發電項目的環評情況向大家做簡單的介紹:
本項目主要產生的污染物有: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垃圾滲濾液、沖洗廢水等,經過廠區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廢氣主要來自焚燒煙氣,焚燒煙氣的主要成分為:酸性廢氣(SO2、HCl、HF等)、煙塵、NOX、CO、重金屬(Hg、Cd、Pb等)以及二噁英等。本項目焚燒爐煙氣采用廢氣處理工藝:SNCR脫硝+半干法脫酸+干法脫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器+SCR脫硝。處理后酸性氣體、粉塵、二噁英等排放濃度低于排放標準要求。特別是二噁英遠小于歐盟的排放標準。經過本評價的預測,項目周圍區域及環境敏感點均能達到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
無組織廢氣的區域主要有垃圾卸料大廳、垃圾池、滲濾液處理站等產生的臭味及氨水儲罐產生的氨氣等,垃圾卸料大廳、垃圾池、滲濾液處理站臭味均收集進入焚燒爐焚燒,極少部分散發到外環境,經過預測,無組織廢氣對環境敏感點影響很小。
另外本項目固廢主要為爐渣、飛灰、廢脫硝催化劑、廢離子交換樹脂、化驗室廢液等,其中爐渣作建材綜合利用;焚燒產生的飛灰經固化螯合后,樣品進行送檢檢驗,檢測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相關要求后,送至本項目飛灰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廢脫硝催化劑、廢離子交換樹脂、化驗室廢液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最終固廢均得到綜合處理處置。
噪聲源主要來自風機、泵機等,偶發噪聲主要為余熱鍋爐排汽噪聲,噪聲源強在85~110dB(A)之間;項目垃圾運輸車會產生流動噪聲。通過合理布置設施,采取隔聲、吸聲、減震等措施后可確保所有廠界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 類標準,對敏感點的影響不大。
在采取以上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處理后,項目各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不會對項目區周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
項目符合當前國家產業政策;滿足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建設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區域環境功能要求;本項目屬于垃圾發電項目,屬于節能環保項目。
目前該項目的環評工作已經基本完成,今天邀請各位居民代表參加本次聽證會,希望能進一步加深大家對本項目的了解,希望大家對項目建設提出一些寶貴意見。
三、代表提問及解釋
主持人:現在請聽證代表提出問題和意見,相關單位和部門作解釋和說明,請各位代表按照座位順序發言,各代表發言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1、村居民代表
橋頭鎮李堡村居民代表:垃圾運輸途中要規范到位,一步到位,運輸途中不要顛簸,杜絕運輸沿途中垃圾抖落。
運輸車輛污水滴滴答答的,垃圾運輸要全部封閉,要把污水這塊處理好。確認了一下項目的建設地點,支持項目建設。
建設單位解釋說明:本項目位于現行垃圾發電廠的西側。垃圾密閉運輸,垃圾車有漏斗,垃圾滲濾液全部落到漏斗中,保證全部收集處理。針對該垃問題我們將認真調查,如有問題將及時責令垃圾運輸單位及現有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整改,同時由環保等部門監督。
垃圾運輸過程中的潑灑滴漏將重點關注,垃圾運輸沿途、集中地段要提高運輸車輛要求,確保密閉運輸。
橋頭鎮政府代表:距離比較遠,受到的影響不大,支持項目建設。
蘇陳鎮徐莊村村民代表:政府部門監管要到位,有時候出了問題投訴無門。政府監管要讓老百姓看的見,支持這個項目的條件就是相關部門需監管到位,同時項目排污信息需定期公示。
本項目隔壁現有垃圾焚燒廠區有廢氣臭味,對周邊居民造成一定的影響。本項目的建設可以解決現有市區垃圾處理規模不足的問題,項目是肯定要上的,但是項目建設前要跟周邊群眾解釋清楚項目的具體情況,做到讓老百姓放心、安心。
支持項目建設。
建設單位解釋說明:將設置24小時值班室,一旦群眾對現有垃圾廠垃圾運輸、處理有投訴或建議,可直接通過值班室反饋。另外本項目運行后將通過實施主體、環保部門、群眾三方面進行監管,做到讓老百姓看的見,將監管落到實處。
針對去年發生的環境事件,監管部門去調查臭味的來源,最終查到臭味來自姜堰的一個熬制土油的作坊。本項目實施方將做好項目前期的宣講工作,讓周邊老百姓了解項目,做到讓老百姓放心、安心。
蘇陳鎮政府代表:垃圾車運輸中會有滲濾液滴漏,同時伴有垃圾異味,一是要把蘇紅路修好,方便垃圾運輸,園區的道路涉及到周邊好幾個村莊,垃圾焚燒場管理得好基本沒有味道,管理不好,車輛不沖洗,停到外面,運輸過程中拋灑肯定對環境有影響。牽頭負責的人一定要監管好,負起責任。生態保障園的綠化方面,建議市政府把廠區西面與南面也建防護林建設起來,減少各個方面的擔心。
對項目持支持態度。
建設單位解釋說明:關于上述問題將進行認真調查,如有上述問題將與相關部門溝通,制定方案,盡快落實道路平整、異味整治等工作。
農業開發區代表:焚燒廠一期運營有五年左右。第一年還是有一些環境問題,空氣味道不佳,應該把好事做的更好,垃圾焚燒是一個發展趨勢,但是在幾個方面也要做好:運輸垃圾的問題,滴漏、撒落,味道很難聞,需要好好治理。對于選最好的設備是支持的,監督和管理上也要科學管理,還有一個,選地址最終落址,發電廠產生效益以后,稅收返還要補償農業園區,打造成一個生態觀光點、旅游點。在周邊300m或500m范圍內設土質、水源、空氣監測點進行監測,數據公開讓老百姓知道。有一些家屬工,沒有養老金,在企業運行后,征用員工時能否適當考慮當地擇人就職。
焚燒廠臭味問題很嚴重,晚上有時候煙囪有黑煙,味道很難聞,該問題必須要改進。支持項目建設,但一定確保煙氣沒問題。
建設單位解釋說明:市政府承諾落戶在農業園區,稅收全部屬于農業園區。代表提的意見非常中肯,虛心接受。承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征用當地人員。
煙囪排放出來的白煙,其實是高溫水蒸氣,看上去像白煙,對于晚上的黑煙情況將進行調查,同時也接受群眾監督,可以隨時電話給值班室反應問題。對于大家提到的問題,一定現場去查、去看、去聞,看看問題究竟出現在哪,切實去解決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對本項目重點監管,將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如果出現環保問題投訴,市局將對問題追根溯源,責令相關企業采取措施解決問題,否則依法處罰。針對臭氣問題,將做好監管工作。目前項目所在地正在打造國家級循環經濟產業園的基地,在建設過程中,也會考慮大家的意見,認真打造觀光型循環經濟產業園區。
2、企事業代表
泰州市拘留所代表:泰州市拘留所在垃圾焚燒廠(一期)周圍1.2km左右,垃圾焚燒廠(一期)味道很大,對生活、工作、健康影響很大,垃圾車運輸的味道對生活也造成一定影響。此次二期項目選址位于一期西側,距離工作生活地點更近,能否保證泰州市拘留所在二期項目的安全距離范圍內。同時,此項目的監管力度如何,能否達到監管要求?反對項目建設。
環評單位解釋說明:全國范圍來看,大家主觀上認為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廢氣等污染都比較危險。對于該項目的選址,本項目位于一期項目的西側,本項目距離泰州市拘留所最近距離較遠,《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文件要求生活垃圾焚燒廠界外設置300米的環境防護距離,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符合環保管理要求。此項目相對于一期項目而言,在廢氣處理措施中增加了SCR脫硝,可以提高廢氣的去除效率,使排放濃度遠遠低于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配套活性炭吸附于布袋除塵,對于重金屬與二噁英具有良好的處理效率,可以確保本項目達標排放,并且排放濃度遠低于標準值。
另外,對于臭味,此項目采用了密閉負壓收集,收集率可達到90%以上,大大提升了臭味的收集效率。對于監管而言,企業方面:必須設立污染源在線監測且與生態環境局在線聯網;二噁英每年必須監測一次,無組織廢氣至少每半年監測一次,監測結果均在企業外大屏幕上公布。生態環境局正常每個季度隨機監測垃圾焚燒廠排放是否達標。如此,可以確保監管到位。
建設單位解釋說明:本項目采用三方監管,可以更加嚴格的控制項目的污染。項目規劃設計去工業化要求更高,監測結果均在顯示屏上公示。監測部位在每個煙囪下部,保證監測結果真實可信。此外,該項目不僅僅是簡單的垃圾焚燒項目,而是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垃圾處理項目,本項目是對資源的合理化利用。本項目作為固體廢物與資源化利用重點監控點,監管措施這塊,遵循高標準嚴格要求。本項目煙囪排放出的白煙其實是水蒸氣。所有的垃圾發電廠全部是24h在線聯網監測,監測結果直接上傳到環保部門網站上,同時監測結果在大屏幕上公布。如果監測結果出問題,就會立即響應。
泰州市消防支隊應急救援中心:單位距離一期焚燒廠項目直線距離為500m,爐子的大小與安全距離是否有關系。垃圾焚燒是好事情,對于距離近的單位,排放量小就能說沒有危害么?危害要搞清楚。環保局要進行監測,24h響應,一旦發生泄露、超標,對于近距離的人員有沒有什么應急措施保障。發生事故,沒有經過處理的煙氣、污染物排放出來,影響距離是多遠,撤離時間是多久?對于警報機制,發生事故后,居民多久能接收到警報進行撤離。項目危險性在哪,規劃填埋是填埋在什么地方,會不會對地下水源及周邊河流造成影響。對防護措施沒有意見,應明確定期做什么體檢。
建設單位解釋說明:垃圾產生量是泰州市垃圾的產生量。爐子的處理能力與處理垃圾的能力是要匹配的,整個爐子的處理效率是比較高的。大型爐子是發展趨勢,小型爐子已經在逐漸淘汰了。關于應急響應措施,你從專業的角度給我們提了個很好的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結合項目實際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抓緊落實。監控點在爐子上面,煙氣一旦出現超標,就會報警。二噁英的排放濃度很小。舉個例子,柴油發動機的尾氣排放的二噁英的濃度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標準,生活中很多時候也會有二噁英產生。毒性是與排放濃度是相對應的。
環評單位解釋:二期的位置在一期的西南面,不過馬路,緊挨著一期,按照現有的垃圾焚燒爐的規范,每兩到三個月會對垃圾焚燒爐進行一次小修,每半年會有一個較大的檢修,每一到兩年會有一個大型的檢修。非正常排放的工況一般包括兩種情況,一個是焚燒爐的檢修,此時的垃圾廢氣吸入垃圾池,通過活性炭與植物香精進行處理,達標排放。廢氣治理措施出現問題,超標排放,布袋除塵器有十六到二十個布袋倉,通過活性炭以及半干法脫酸,投料設備有備用的泵與風機,一旦出現問題,備用的泵與風機直接在線進行切換運行。飛灰填埋場在廠區內有個固化車間,飛灰固化后重金屬等的穩定性非常強,運到本項目西北面隔著一條馬路的飛灰填埋場進行填埋。本項目環境防護距離是300m,滿足環保要求。
江蘇紅旗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沒意見,支持該項目的建設。
3、市行政審批局
只要符合各項法律法規,污染物達標排放,從審批的角度,做到這些就是可行的。
4、市生態環境局
針對大家關注的問題,認真總結匯報,有關監管問題重點匯報。
5、市發改委
項目從開始討論到項目的實施也經歷了很長時間的論證,從項目選址、設備選型、技術方案、技術路線都認真研究過,都是高標準的。項目投入很大,就是為了使用先進的設備,高效技術,從而降低污染物排放。對于民生項目,大家都需要,但是都不想建在自己的后花園,認為對周邊的百姓影響較大,要求加強項目的監管。城管局的主管領導高度重視這個項目,發改委后期會積極配合這個項目的工作。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支持本項目,這是必須要上的項目,大體上來講沒什么問題,本項目能夠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居民宜居環境,但是在具體運營過程中,偶爾會有階段性突發的狀況,垃圾運輸、設備運轉方面的問題。對于項目選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也積極參與進來,項目選址符合土地總體規劃,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讓項目早日落地,解決城市問題。應該加大宣傳的力度,對于項目附近的居民,要讓他們多了解項目,消除心理疙瘩,同時加強污染防治措施的監管。
建設單位補充:生活垃圾管理中心設立24小時值班室,公布聯系方式,一旦出現問題,公眾可以立即反應。我們會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同時對于此次聽證會群眾和周圍企業所提的意見及建議將與垃圾焚燒廠領導討論后作進一步落實。
主持人:自由辯論環節結束,休會十分鐘,請管理部門、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暫時離席,聽眾代表商議聽證結果,選舉代表做最后陳述。
主持人:休會結束,下面請聽證會陳述代表做最后陳述。
陳述代表:我僅代表今天的聽證代表,陳述以下意見:總體上支持本項目的建設,希望把好事做的更好。
陳述完畢。
四、聽證代表達成共識
在聽證代表各自發表了提問,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政府代表等有關部門分別進行了解釋、說明,聽證代表們表示在落實上述問題的情況下,對本項目總體上大部分持支持意見,針對反對意見也進行了解釋說明。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來源:環評互聯網
總機:26995130/32 傳真:26995560 郵政編碼:518005
地址:羅湖區人民南路3005號深房廣場B座32F 技術支持:環科中心信息部
版權所有 © 2019深圳市環境工程科學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粵ICP備111034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