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指南
發布時間:2013-08-29點擊數:10694
一、審批范圍
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必須向環境保護部門申請,進行環境影響審批。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遷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建設項目。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即在建設過程中或建成后產生廢水、廢氣、廢渣、粉塵、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物質、惡臭等影響環境質量的建設項目及其他影響自然生態環境的建設項目和土地、流域等各類區域開發項目等。
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主要包括:
(1)工業建設;
(2)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圍海(江)造地工程;
(3)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含貨場、編組站)、公路干線(含調整公路、城鎮高架 路等)、電訊工程;
(4)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化學品倉庫;
(5)飲食業、屠宰業、旅館、娛樂場所、旅游區;
(6)醫院、療養院、教學和科研單位實驗室(廠)、廣播電視發射設施、電影制片廠;
(7)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廢物)處理場(廠)、城市環境整治工程;
(8)土地、流域等各類開發區(含工業區)、城市新區的總體建設及具體項目;
(9)國家及省、市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對環境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
二、審批程序
新建或更名項目須到工商局辦理企業名稱予先核準-->領取環境影響審批申請表及填報須知-->提交環境影響審批申請表及附件材料-->環境影響審批-->領取環境影響審查批復-->項目建設過程中按要求落實有關環保措施(后續管理)
三、環境影響審批管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進行分類審批管理,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分為以下三類:
Ⅲ類項目: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
申請受理→資料審查→現場勘察→核對基本審批原則→作出審批決定
Ⅱ類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申請受理→資料審查→現場勘察→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單位提交環境影響報告表及附件材料→作出審批決定
Ⅰ類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申請受理→資料審查→現場勘察→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單位委托專家評審→建設單位提交環境影響報告書及附件材料→作出審批決定
四、基本審批原則
1、符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規定,優先采用清潔生產工藝,配套設置防治污染設施;
2、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符合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同時考慮擬建地區整體環境質量的保護和改善;
3、建設項目符合產業政策;
4、環境影響評價表明建設項目符合環保要求。
五、審批時限
Ⅲ類項目:受理申請后15日內批復。
Ⅱ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送后30日內正式批復。
Ⅰ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附件報送后60日內正式批復。
六、其他事項
1、查閱環境保護環境法律、法規、環保標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錄等請查詢深圳市環境保護局網站,網址:www.szepb.gov.cn。
查詢方法:
(1)進入網站→政策法規、科技標準
(2)進入網站→(辦事指南)環評管理→環境影響報告表(書)編制單位名錄
(3)進入網站→(辦事指南)項目審批→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文件
2、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建設單位應提交征求意見情況的報告)。 建設單位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還應當附具對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3、深圳市環保局及各區環保局審批窗口地址、聯系電話:
深圳市環保局窗口: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29號窗;電話:82105837
深圳市環保局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龍崗區布吉街道南嶺村黃金南路5號水源辦大樓;電話:84155363
羅湖區環保局窗口:羅湖區文錦中路1008號羅湖管理中心大廈23樓2313室;電話:25666100
福田區環保局窗口: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樓24樓2405室;電話:82918111
南山區環保局窗口:南山區桃園路南山區政府大樓1122室;電話:26542635、26661347
寶安區環保局窗口:寶安區23區海關大樓15樓環保窗口;電話:27660205
龍崗區環保局窗口:龍崗區海關大廈西座804室 ;電話:28949271
鹽田區環保局窗口:鹽田區深鹽路2088號區行政服務中心;電話:25228285